前篇:第一世
第二世
他叫蔺晨,他曾来过这世界,潇洒的活过。如今他走了,云淡风轻的,仿佛从来没在这世上走过这一遭。
有什么关系呢,被人怀念抑或是转身遗忘,对蔺晨而言,都没有关系了。他不会再疼,不会再痛,也不会再难过。
蔺晨跟着一群鬼,晃晃颠颠的走,走过一座桥,前面有座庙宇似的亭台,上面写着三个字:望乡台。一起走的鬼都跑到亭台上回头看。
蔺晨不知所以,也跟着回头。
他看到一朵桃花,艳丽芬芳。
然后是......有些看不清,他眨眨眼。
飘飞的花瓣中,有一个男人,长身玉立,一袭红色的华袍。
萧景琰——颠倒剥落的记忆的碎片。头痛欲裂。
蔺晨上前,打翻了孟婆端来的那碗汤。
孟婆看了眼身旁的一口井水,井水里印着他的一生。
风流倜傥的少阁主,榻边一叠叠医书,爱逗一个小男孩,养了堆胖鸽子,时常和一个没事吐点血每每披着貂裘的男人围坐着聊天。
再之后,那些大男孩小男孩鸽子医书都渐渐淡去,只剩一个男人的画面,越来越多,占据了之后的所有,画面如梭般一幕幕飞过。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这样短,感情却炽烈得仿佛要跳出这口井水。
孟婆不认识这个男人,他还活在世上,没有来她这报道。
这是一个好看的男人,有着皇族的贵气,却多了几分刚毅。在朝堂上气冲霄汉,可是一回到养居殿,卸下那些僵硬的架子,他总是独自一人坐在案前,盯着一个小壶,殷红的字体刻在瓶身,是三个字:桃花醉。男人也不喝,只看着,小鹿般的眼睛总是蒙上一层水汽,目光飘忽不定,似是透过酒壶飘到什么悠远绵长的地方去,恋恋不舍。
他看着井水中往昔的片段,恍如隔世却历历在目,抿紧嘴唇一言不发,坚决不喝汤。孟婆的手快被眼前的人捏碎。
小鬼上前一左一右驾着蔺晨,蔺晨周身突然凭空出现钩刀,生生刺入他的皮肤,生疼,但没有血。他已经死了。
“孟婆汤,无人能拒绝,除非你愿做孤魂野鬼,永世不得投胎。”孟婆轻描淡写的说。
“投胎之后,我还能见到他吗。”,蔺晨咬了咬唇,问道。
孟婆只笑笑,不置一词。
会的。蔺晨在心里轻轻的说。会的。
他再次回头,最后看一眼望乡台,那朵桃花,艳丽芬芳。
尖锐的铜管刺穿蔺晨的喉咙,汤被强迫性灌下。
啪嗒。留下一只空碗。
蔺晨的眼神慢慢散了开去,那个长身玉立的男子,眨眼间,消失殆尽。
闭上眼睛,纵身一跃。
这是蔺晨第一次没用轻功。他听见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宽大的衣袂翅膀般震动。
他睁开眼,转世轮回里炫目的光刺得他流泪,他努力睁着眼,眸光中,还是望乡台前的那朵桃花。
凭此相见,勿违誓约。
1927年,上海
阿诚感觉自己快要死了,难耐的口渴和饥饿就要将他吞噬,他上衣夹层里还有些自己存着的碎饼干,可无尽的疲惫让他根本无法抬起手来。
慢慢地,眼皮也抬不起来了,他想起身,想看看地图问问路人,到底怎么样才能找到孤儿院,可他一点力气都没有。
他昏倒了。
倒在明家大少爷中学的门口。
倒在明楼的脚边。
倒在他深爱的人心间。
明楼看着眼前昏倒的瘦弱小孩,小心翼翼地抱起他,是阿诚。他心痛又震惊,疑惑却不得解,抱紧小孩迈开步子急急往家里赶。
不知为何,跑着跑着,明楼眼前仿佛出现一朵桃花,鼻尖似嗅到芬芳。
阿诚腾在空中,感受到那有力的双臂稳稳的托着自己,他小心看过去,看见一双仿佛落满桃花瓣的眼睛,含着春风一般的笑意。
不管前世。
还是今生。
我们总能找到彼此。
因为我爱你。
阿诚成了明家的人,他有了姓,他姓明,明楼的明。
真好。
他们拥有共同的姓氏。
他们选择了共同的信仰。
他爱他。
他也爱他。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仿佛每天太阳都会升起那样的自然而然。
明楼奉命执行任务,在里昂,行动危险且充满不定数。明楼瞒着明诚,一个人踏上去里昂的最早一班的火车。只是一上车,就看到明诚在自己的座位边,看着他笑。
明楼暗暗叹气,既心酸,又骄傲。
“你应该留在巴黎”明楼皱着眉,“只有那里是安全的。”
“还有更安全的地方。”明诚看着他,说道。
“哪里?”
“你身边。”
这是他们第一次一起执行任务,并肩同行,互为铠甲,交托生命。
巴黎的街道,路口的面包店,街角的旧书铺,时常路过两个高高的青年,他们有说有笑,表情自然,眉眼间的默契老成,旁人无法戳破。
明楼爱吃酒酿圆子,这本来没什么,可是他独独喜欢往里面加一勺桃花蜜。
明诚一边往酒酿圆子里化桃花蜜,一边忍不住的笑,明楼爱吃,他是知道的。他一向惯着明楼的嘴,在巴黎的时候就变着法给他弄好吃的,把这男人喂胖成现在这样。不仅爱吃,他仅有的一点大少爷架子也全体现在这上头了,就只爱明诚的手艺。明大少爷并不挑食,但只要条件允许,明诚能给他做吃的,他决计是不吃别人做出来的东西的。
记忆中小时候抱着自己逃离地狱的劲瘦怀抱,如今全变成大哥腰上那圈薄软的肥肉。
明诚端着酒酿圆子进了书房,明楼撑着脑袋闭目养神,闻声抬头,朝着明诚温柔的笑。
明诚的心忽然一颤。
为什么。
为什么每天都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可是每次见到他,都觉得像是刚刚才爱上他。
怦然心动。
莹白的汤圆,淡淡的酒香裹挟着甜腻的蜜香,一看就知道做的人是花了心思的。
“我喜欢它的味道。”明楼舔着嘴唇舀一勺。
桃花蜜混着酒酿,那一点点味蕾的碰撞在刚入喉头时似乎会在咽喉里回转般生出一丝甜蜜。明楼迷恋的是那阵馨甜的滋味,像他的阿诚一样好,命中的劫数,戒不掉,逃不了。
我喜欢它的味道,就像我爱你一样。
没有为什么。
“阿诚”口气暧昧而亲昵。明楼张开的手臂坚韧有力,在等着他。
“大哥”明诚把自己埋进这个从15岁开始就依恋的怀抱,双臂有力依旧,温暖依旧。
酒香混着桃花香蔓延在周身,肌肤相触的瞬间,明楼和明诚只是遵循了当下的本能。
人类的本能,支撑了繁衍了千万年的历史。
明楼。
明楼。
我在。
我在爱你。
我可是为了爱你而来到人世间。
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一团血雾在明楼眼前炸开。
漫天的黄叶被风卷起,窗外是血色的夕阳。
明诚在他怀里,血流不止。
杀戮笼罩的纷杂乱世,热血奋勇的青年,努力想凭借一己之力实现救国的理想。而那个汉奸政府的走狗经济司长,实在太过瞩目。
一切都来得措手不及,连选择和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明诚已经挡在明楼身前,犹如一棵挺拔的白杨,没有半点犹豫。
“大哥,大哥,大哥”,明诚渐渐失焦的双目紧紧盯着明楼,一声声叫得明楼的心凌迟般的痛。
大哥,我不怕死。
没有我,谁给你开车,谁给你做酒酿圆子,谁为你挡子弹,谁再与你一起并肩作战,你一个人在暗夜里茕茕独行。
该怎么办。
明楼再也没吃过酒酿圆子。
他只吃掺了桃花蜜的酒酿圆子。
这个世上只有阿诚知道。
要怎么跟一个你无法想象没有他要怎么活下去的人说再见?
说真的,明楼不知道。
多少个恍惚的夜,仿佛看到明诚,像一棵挺拔的白杨,对着他远远的笑。隐隐约约中那个身影才浮现,转眼又消失殆尽。
明楼的鼻端跟着闻到血腥,听到枪响,然后他的阿诚,就被带走了。
他的矛。
他的盾。
他的爱人。
他全部的世界。
明台有了孩子,半大的奶娃娃,总是吵吵闹闹的向世人昭告着蓬勃的生命力。
奶娃娃渐渐长大,会说话了,缠着明楼问东问西。
“大伯,你有梦想吗,我的梦想是有好多的糖,好多的小人书,好多......”
每当这时,明楼总是渐渐收起笑容,那表情与表情之间的转换变化,像是藏了许多的心事。
明楼只是听,从来没有说过他的梦想。
直到那天晚上,明楼重拾他已经荒废了好几年的毛笔,在一张白色宣纸上写下了几个字。
一个人的梦想,原来跟自己心里最深处的愿望息息相关。
所以那些其他的,说出来的,想去做的,都只是一些普通的事情而已。
第二天,过了早饭时间,明楼的房门还是紧闭着。明台推开门,明楼伏在案上,已经没有了温度,桌前摊着的宣纸上,一页页,满满的都是两个字:阿诚。
阿诚。
别怕。
我会找到你。
因为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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