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理想三旬》,听了一整天,终于写完了
07.
情人的血液在身体里横行,缓慢又不可逆地杀死少年作为人的生命,直到吸血鬼的意识被彻底唤醒前,他难免要忍受些小小的苦痛。
然而初生的吸血鬼正为月色之美而醉,听觉、视觉和嗅觉都逐渐转变成令人振奋的敏锐感官,于是即便树枝在风中摇曳的声响也能让少年欢喜不已。
枝形吊架上的烛火将极华丽的金棕色墙纸映得透亮,整个前厅在火光下像神殿般熠熠生辉。
公爵长腿交叠着,百无聊赖地坐在一片金碧辉煌里,直到初夏玫瑰微酸的气息随少年的身影一起涌了进来。
斗篷上沾了暮夜里氤氲的雾水,泛出旖旎的色泽,又因少年极速转身的动作洒出金色的雨滴。
数打玫瑰陆续被安放在大理石壁炉架和嵌花桌子上,同立体台布上色彩浓艳的油画一起形成强烈的视觉差,让公爵觉得自己快被花海淹没了。
少年的衣着完美得体,斗篷的料子是公爵亲自挑选的,暗红很衬他栗色的头发,衬衫风琴褶领口的红宝石将脖颈处光洁的皮肤点缀得诱人而鲜嫩。
毫无疑问,这是只漂亮的吸血鬼,并且以一种刻意的、慵懒又优雅的怠慢,忽视了公爵一整晚。
“别忙了,太阳就快出来了,日光会把我给你的血全破坏掉。”公爵朝少年伸出手,“到我这儿来。”
“我闻不到花香了。”少年抱怨道,倚着公爵躺在宽阔的四帐杆大床上,披着斗篷蜷成一团。
“会闻到的,等你彻底转换的时候。”
“简直不可思议,我怀念花香,胜过其他的一切!”
“那么,我的吻呢?”
“您斤斤计较的样子依然英俊无比,我的先生。”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孩子,少年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
有那么一瞬间,公爵不敢直视少年琥珀般美丽的眸子。他是吸血鬼,是撒旦之子,有不死之身,永远年轻,也永远古老,迷失在世间,孤独到发疯的地步。
少年因不谙世事而没有丝毫恐惧,不明白是死亡赋予了生命意义。如今他要以新生为吸血鬼的方式去了解那些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时时制约和支配他们的诅咒——以鲜血为生,同暗夜为伴,与死神为伍。
“除我之外,你已一无所有。”公爵轻擦着少年下颌的食指微微发僵,他正处在一种无法遏止的恐惧里,像是害怕某种宝贵的东西会突然被不知从哪冒出来黑暗深渊吞噬。
“我如此全心全意地爱着您,您既是我的所有。”少年仰视着公爵,圆眼睛里盈满了炽热的爱意,睫毛在铺洒了满室的金光中朦胧地颤动。
“你会后悔吗?”
“绝不。”
少年从斗篷底下摸出一支黑玫瑰,插进公爵丝缎马甲的胸前口袋里。
浓黑的花瓣上露珠晶莹,是最轻和最重的承诺。
你是恶魔,为我所有。
08.
陈亦度认真打量起谭宗明,他看起来比自己想象的要年轻得多,神情却因悲伤而憔悴,整晚都酒气醺醺的,仿佛浸淫在某种别人看不懂的哀愁里。
蓦然地,谭宗明转过脸来,视线飘忽地往陈亦度身上扫,手里捏着不知从哪处摸出来的一枝花,递到他面前。
一朵半枯的黑玫瑰,带刺的花茎被古老的羊皮纸小心地包裹着。
暗色的花瓣边缘因枯萎而翻卷,带着令人绝望的美和沉寂。
像是积淀了数百年,却还闻得到馥郁的芬芳。
陈亦度接过男人手里的花,仔细端详了会,真切地感叹:“好香。”
谭宗明听后,只是笑了笑,却掉下泪来。
09.
少年是死在公爵怀里的。
边城突发的暴乱使公爵不得不离开几日,这让独自被撇下的少年很不高兴。
始祖之血尚未完全替换掉少年人类的血液,于是处在畏光期的他只能留在古堡里。
“只是两天而已。”临行前,公爵安抚地吻在少年额头,“好好地睡上一觉,等我回来。”
当公爵觉察到不对,抽身赶回城堡时,一切都已太晚了。
少年被灌了大量的苦艾酒,横陈在敞开的落地长窗前,皮肤上累累伤痕交错,像被烧红的铁棒抽打过,脸因极致的痛苦而扭曲,仅剩的一丝生气是由于强烈的愿望未泯。
公爵跪在少年身边,浑身颤抖地拥住他,恨不能把人嵌进自己身体里,却根本不敢用力。
曾如丝绸般光滑,而今焦黄干枯的手臂缓缓抬了起来,少年将紧紧攥在掌心的黑玫瑰,塞进了公爵胸前的口袋里。
一生热爱,无悔无怨。
这夜太荒凉,黑暗中,只有类似于烧着的玩偶脸上颜料翻卷剥落的声音,那是少年在逐渐逝去,直至彻底化为灰烬。
公爵理智全失,双目通红,像只发了狂的野兽一样怒吼,仿佛这样就能震碎自己永恒的生命。
可响彻古堡的回声只会如噩梦般一遍遍清晰又痛楚地提醒着他,那年轻的孩子——他唯一的爱人——已经不在了。
公爵杀光了所有的混血吸血鬼,听他们在血腥里嘶喊,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快意。
但是,没有用,没有解脱,没有释怀,只有当身心再经受不住这样的苦痛后,最终由倦意携来的片刻安宁。
于是他又躺回了棺材,黑暗随棺盖一同降临,将所有知觉隔离在外。
在密闭的禁锢里,在肉身的囹圄里,在千万个黑夜里,公爵终于明白了,根本没有逃过诅咒这回事,永生便是上帝对他最深重的惩罚。
他仿佛早已死了似的活着,像座钟在时间和空间的废墟里机械地走着,直到有个声音划破了虚无和日复一日的折磨,在公爵耳边越来越分明地响了起来。
去找他。
10.
时间好像变成了永恒。
陈亦度坐在那儿,没有动,也没有逃开,只是闭着眼,感觉到突然凑近的男人冰凉的嘴唇轻柔划过他的额发和眼睫。
他以为男人会吻他,但谭宗明只是隔着一小段距离,停在了陈亦度嘴唇的位置。
最终,陷在醉后虚妄里的人又退回到了座位上,愣愣地盯着陈亦度露出衬衣袖口的一截手腕。
鲜红的血液在蓝色的血管下细密地涌动,带着黑玫瑰馥郁的香气。
那是曾夺去少年性命,又赋予他新生的地方,是公爵心底最深最隐秘的渴望。
四百年了,他终于又一次感受到了他的心跳。
谭宗明托起那只细白的手腕,在陈亦度的脉关处印下了一个吻。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