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灵魂 契约他生

【谭曲】第二次遇见(上)

*片段强行成文,很柴QAQ



丝绒大幕缓缓拉开的时候,谭宗明见到了一只白天鹅。

钢琴悠扬清澈的和弦声里,一双修长漂亮的手执起了琴弓,大提琴浑厚华丽的音色自指缝间宛转流泻。

垂颈的天鹅,安静而夺目。

是曲和。



仔细说起来,谭宗明和曲和得算校友。

谭宗明读高三的时候,曲和在一墙之隔的初中部念初二。

在巨幅“高考倒计时”的紧箍咒下,只有他依旧吊儿郎当的迟到早退。


谭宗明每天都翘晚自习,那个点正是初中部放学的时间,他独来独往惯了,高中三年连班长的脸都没记住,更不会把这群叽叽喳喳的小屁孩放在眼里。

但那天的气氛明显不对劲,车棚比往日来得吵闹,还聚了许多的人。

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谭宗明突然就想看个热闹。

他往前走了几步,就见到曲和站在自行车前发愣的背影,露出的车后座上被人用马克笔写了两个大字:弃儿。

红色的字在黑色的座套上格外扎眼,谭宗明皱了皱眉。

曲和一声没吭,仿佛对周围的指指点点无知无觉,扯着校服袖子把两个字抹掉,推着车走了。

 

第二天,还是那两个字。

第三天,又是。

 

第四天,天气预报有阵雨,骑车上学的人少了许多,看热闹的人也少了许多,然而恶作剧如期而至,像某种摆脱不掉的诅咒。

即使亲眼所见,谭宗明依然很难想象,面对如此作弄,有人能表现得这样安静。

他在校门口的拐角处掐灭了烟,远远地跟上了前面的曲和。

空气里已经隐隐有了草木泥土潮湿的味道,一声惊雷后,暴雨如注。

曲和却把自行车停到路边,然后慢吞吞靠着墙壁蹲了下去。

深秋灰暗的雨幕里,他瘦薄薄的身体挤在窄窄的檐下,双手环抱住自己蜷缩成一团,像只被遗弃的小猫,默默承受着从天而降的恶意。

 

第五天,刚走到校门口,曲和就有不好的预感,车棚周围聚了比第一天更多的人,连门卫处的保安都在往那探头探脑。

他脑袋嗡一下炸了,冲过去拨开人群,见谭宗明正把一个人摁在地上,拳拳到肉狠狠地揍。

曲和吓坏了,着急想把人拉开,刚触上对方的手臂,立刻感觉到包裹在衣料下紧绷的肌肉。就在怔愣的几秒里,谭宗明手猛地一扬又是一下,曲和离得很近,甚至听得到拳头砸下去时那种渗人的闷响。

谭宗明还想再打,却被人从背后抱住了,十根细长的手指搅缠着牢牢锁在他腰上,一时间竟挣脱不得。

他停下了手扭头去看,余光里只见曲和紧闭着眼,长长的睫毛抖得像顶不住逆风的蝴蝶,心跳声乱七八糟的,隔了两层衣服贴着谭宗明的脊背疾速的怦怦怦。

 

七八个流里流气的男生吐着脏话,朝风暴中心的三人围拢过来,两个小喽啰上前把被揍得挺惨烈的人一左一右架了起来,仗着人多挑事儿似的大声嚷嚷:是哪个不长眼的敢动我们老大的人?

领头的人T桖上印了比中指的图案,正不知死活地瞪着谭宗明。

下一秒,谭宗明的拳头直接砸在他鼻梁上:你是老大,我是老几?

 

 

两小时几乎只是眨了眨眼就过去了,曲和站起来鞠躬谢幕,整个人像一块润泽的暖玉,谦和而沉静。

他变了,但还是很温柔,那种温柔经过了年岁的沉淀,变得有硬度和棱角,是在对人事物有了深刻的了解和感悟后,所给予的最大程度的理解。

这种强烈的共情能力让曲和的演奏很能慰藉人心。

于是,理所当然的,掌声经久不息,曲和返场再次谢幕,他换回了自己的衣服,举着琴又坐到那把橡木椅子上。

 

是橡木的,边缘圆滑,色泽深沉。

谭宗明很熟悉,它是曲和十八岁的生日礼物,是他亲手做的。



所有的变化也都潜伏于那个夏天,像闷热午后郁着的云,在雷暴崩裂的同时砸下一场滂沱大雨,迅速骤然,来不及避闪。

谭宗明大四毕业,从学校旁边租住的公寓里运回一车垃圾,曲和好心好意替他收拾,偏偏那摞专业书里藏了几本不怎么好叫人随便看到的男性杂志,曲和又懵又好奇,一页页把自己看得面红耳赤。

谭宗明伸手来夺的时候,他还故作老练地调侃了几句,结果两人不知怎么的搂着在地毯上滚了好几圈,同样硬邦邦的地方抵在了一处,无所遁形。

谭宗明打量着身下被自己罩了四年的学弟,没工夫细想是哪会儿开始动了歪心思,只觉得曲和的睫毛在午后的阳光下扑闪得人心尖发痒,水盈盈的眸子泛着琥珀色的光泽,精致得不像是真的。

他没控制住亲了上去。

然后一路亲到了床上。

 

年轻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就像油画一样浓墨重彩,心甘情愿为他做任何事。

曲和人高腿长,当年学校批量购进的椅子不太适合他,每次谭宗明看曲和练琴,总觉得他坐得别扭。[1]

他至今记得曲和见到椅子时的表情,惊讶、愉悦、欣喜、兴奋,在脸上糅合得很生动。

他说:喜欢,很喜欢。

喜欢椅子,更喜欢你。

那个荒淫无度的夏天里,他没少把曲和摁在椅子上反复折腾。

谭宗明喜欢听曲和拉琴。

跟他在一起,绷紧的神经很容易松弛,就像过暑假一样,作业留到明天再做也不迟,也像在冬天泡温泉,只想把自己整个人都浸在池水里。

 

曲和大二的时候,两人爆发了相识以来的最大争执。

谭宗明剑走偏锋,卯准了机械装备贸易,这一行当时在国内刚起步,利润大,效率高,但能借鉴东西的很少,相应的风险也大。

好不容易搞来的一批特种钢材找不到买家,每天光是运输和存放的费用就快把公司拖垮。

曲和不声不响把自己存的二十来万全提了出来,只说不想出国了,学了十几年的大提琴也不想再拉了。

谭宗明气得不行,朝人劈头盖脸一顿吼,曲和硬着语气和他理论,一张脸憋得通红,他本就觉得委屈,再被谭宗明重话一顶,吸着鼻子就开始掉眼泪。

曲和一哭,谭宗明就慌了神,搂着抽抽噎噎的人使劲哄,眼睛打飘儿的瞅着桌上厚厚的几大叠红钞,无端想到当年曲和擦掉马克笔字迹时,留在袖口上那抹洗不掉的红色颜料。


那时的两人都不知道,即使一起经历过这样的时刻,他们还是很快就分开了。

分手的那天,曲和一个人拉着琴盒,把钥匙轻轻摆在门口的鞋柜上,很平静的告诉谭宗明,已经在法国找到了乐团。

第二天一早的机票,半分挽回的余地都不留。

谭宗明没说话,低头想了一会,忽然张开手臂揽过曲和,说:那就抱一个吧,小孩儿,祝你一切顺利。

没什么恍然大悟追去机场的狗血桥段,飞机起飞时谭宗明正在办公室核对进货单,低头看看表,哦,飞了。

一瞬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又很快被各种数据塞满。

连轴转了三天后,回家对着没了曲和的屋子发了整晚的呆,第二天从网上订了几只大纸箱子,用一下午时间把所有曲和的东西择了出来,束之高阁。

 


这场恋曲就像一阵风,掀起两人的年少青春席卷而去,也吹散了一出识于微末的美梦。

谭宗明回忆起零碎的过往片段,只偶尔露出几声叹息。

有种排遣不了的寂寞感,像一杯水打翻在纸上,湿漉漉的凉意渐渐在心底爬开。

悄悄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以为这辈子都没机会再见到曲和了,直到开车路过上海音乐厅门前的巨幅海报。



[1]《第101次求婚》里的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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